“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是农民工的血汗钱。”“公司如果有能力但拒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深吸一口气,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速裁法官郑吉喆第20次拨通了涉案公司的电话。“尾号0394卡,1月31日15时27分,收入33429元。”几天后,熙熙攘攘的列车过道上,53岁的农民吴天喜掏出手机,把短信看了又看。 从仲裁到二审前夕,纠纷持续一年多,而在北京三中院立案不到一周,吴天喜走的这条曾被许多人认为是遥遥无期的讨薪之路,在郑吉喆这里画上了句号。从事民商事审判14年来,郑吉喆主审案件4000余件,先后三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办理的案件曾获评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全国法院百场优秀庭审等。 “如我在诉”,情同此心。“群众到法院解决问题,是出于心底的信任和期待。身穿法袍,手持法槌,就要理解他们打官司的煎熬和压力。”郑吉喆说,“群众的肯定与认可,始终是最大的鞭策和鼓励,也是我最欣慰的。作为一名普通的人民法官,要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这一面。”
初入法庭 法律从书本走进现实
郑吉喆宣判一起民事纠纷
新中国第一台车床、第一架喷气式飞机、第一台18马力蒸汽拖拉机……说起故乡沈阳,在浑河边长大的郑吉喆如数家珍。自打记事起,一次次考场“第一”,也让他早早成为了“别人家的孩子”。谈到单纯而充实的少年时光,郑吉喆坦言,在“两点一线”的生活中,一档直播庭审电视栏目始终是自己的保留休闲项目。荧屏方寸之间,定分止争、庄严宣判的画面震撼了年少的郑吉喆,也在他心里播下了向往法治的种子。 2003年,挤过独木桥,郑吉喆如愿进入中国政法大学。在这座中国法学教育的最高学府,他就像海绵一样奋力汲取营养。有时候,几个典型案例也能让这位年轻学子在图书馆待上半日,只为求索其中的法理哲思。 “一位佝着背的大叔,来回转了几次,走进来问能不能帮忙看看案子。”时至今日,郑吉喆仍然对初见余国平时的场景记忆犹新。正是校园法律诊所的这次实践,奠定了他的人生选择。 在一起幼童因玩耍打闹不幸受伤的纠纷中,一审法院判决参与孩童共同承担责任。而在这位老实巴交的农民看来,孩子并没有导致他人受伤的行为,赔偿金对贫困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 “我们没钱请律师,能不能请你们代理上诉?”让郑吉喆没有想到,听了他一番头头是道的释法析理后,余国平竟会向他发出邀请。请学生当代理,在当时还是件新鲜事。看着余国平无助却期待的双眼,郑吉喆思虑再三,点了点头。 没日没夜地精心准备仿佛给时间按下了加速键。开庭这天,法官的友善耐心将郑吉喆的忐忑一扫而空。补充证据、还原细节、陈述依据,近2个小时的庭审结束后,初入法庭的学生仿佛被抽空了力气,久久没有起身。 “小郑,咱们赢了!”几个星期后,好消息来了。那一夜,在学校旁的小饭馆里,余国平就着最便宜的白酒,将感谢说了一遍又一遍。当热辣的液体从郑吉喆的喉间穿过时,一个想法扎下了根——法官,也许是个不错的职业选择。 “那一次,在法庭上查明事实,为群众纾困解难,从书本照进了现实。零距离感受法官让正义一锤定音,我打心底里觉得羡慕。”郑吉喆说。
“如我在诉” 工作做到百姓心里
郑吉喆在为群众普法答疑
研究生毕业后,郑吉喆过五关斩六将,成功考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而他惊讶地发现,带教师父竟然就是余国平案件的主审法官。来不及感慨“命运的安排”,初出茅庐的法官助理一头扎进了法院工作中。单位距离住地只有十几分钟的路程,郑吉喆却仿佛把家安在了办公室。联系当事人、整卷、归档……每次工作到后半夜,他总是选择倒头就睡,第二天一早又接着投入战斗,好像有使不完的劲儿。 然而,从“象牙塔”到司法一线,挑战总是不期而至。在一起相邻关系纠纷中,数十户学区房业主因学校运动场馆饱受噪声之苦,起诉到法院要求拆除。 一边是缺乏运动场所的孩子,另一边是不堪其扰的业主。简单下判省时省力,可不单结果不尽如人意,还会加深矛盾,埋下隐患。调解无疑是最佳解决方式,但需要说服的不光是学校,还有早已怨声载道的数十户业主。 “学校已经承诺会全力降低噪声影响。”“针对您的损失,学校会给予合理赔偿。”“您的孩子将来也要在这儿念书,运动场馆确实不可或缺。”…… 那些日子,郑吉喆一户户走访,踏遍了小区的每条小道。一回回遭受白眼,一次次嗓子喑哑,汗水每每浸湿衣衫,换来了业主的集体认可。调解结束几个月后,透明隔音墙拔地而起,为矛盾画上了休止符。 将心比心,以心换心。虽然法律是严肃抽象的,但司法实践可以是具体灵活的。这是郑吉喆提到最多的办案经验。同事们都知道,他总会选择在周末进行调解,因为这既不打扰当事人的正常工作,又能给交流提供充足时间。 在一起医疗事故纠纷中,73岁的当事人坚持己见,与医院发生多轮冲突,还数次上访。就在其他人认为案件会陷入僵局时,一次3个小时的通话却带来了转机。 “您看,鉴定机构也认定医院只承担轻微责任。”“这样拖下去不仅会增加您的诉累,也达不到您想要的结果……”聆听、安抚、劝慰,郑吉喆一点点打开老人的心结,也为案件顺利调解打下了基础。 “白加黑”“5﹢2”的那段日子,郑吉喆参与的案件调撤率能接近40%。他说,裁判是否公正,“感受”的主体只能是群众。“如我在诉”,就要紧盯百姓所思所想所难,有的放矢,把工作做进群众心坎儿上,才能获得理解与支持,更好地实现案结事了。
小案精办 不怕给自己找麻烦
郑吉喆参与录制《民法典通解通读》节目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百姓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2013年,北京三中院正式成立。历经层层选拔,郑吉喆作为骨干,加入了这家年轻的法院。新环境、新实践,围绕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青年法官开始了全新探索。“天地良心,我真是被坑惨了。”购买价值520万元的“新”劳斯莱斯不到一年,车主贾某就在车辆保养时被告知,车辆里程数被人为调过。因为笃定自己买到了二手车,贾某一怒之下诉至法院,却在一审时因证据不足而败诉。 车辆使用已久,虽然里程数被修改,但并不足以证明经销商将二手车伪装成新车出售。郑吉喆知道,如果继续之前的审理思路,只会陷入“证据不充足、指控不成立”的死循环。难道,案件只能以维持作为终点? 对证据进行几轮梳理后,一张不起眼的单据出现在郑吉喆的视野中。在贾某购车前,车辆购置税已经被经销商缴纳。为什么经销商会凭空替顾客缴纳数十万元的税费?不合常理的操作成为了突破口。 通过主动向车辆进口商发函问询,郑吉喆获得了明确回复,涉诉车辆此前是一辆进口商准备自用的活动用车,已经行驶接近5000公里。最终,法庭认定欺诈事实,按照购买金额的三倍作出了惩罚性赔偿判决。 这起被媒体称为“史上最贵的退 一赔三”案件被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评为当年“3·15”年度案例,有力地震慑了不法商家。郑吉喆坦言,法院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绝不能出现黑白颠倒的情况。 健身馆购买健身器材遭遇“飞单”,咖啡店作为供货商面临数百万元的天降债务,这是郑吉喆接手的另一起商业合同纠纷。流程完备,证据充分,案件“铁证如山”,似乎只待法官一锤定音。 然而,健身馆为什么会耗费巨资从咖啡店购买健身器材?心中的疑问久久不散,郑吉喆感到,案件绝不能一判了之。认真核查证据后,他发现款项支付只有银行贷款,而且转账后即被咖啡馆的总监转至私人账户,甚至还帮着健身馆一起还贷。 面对买卖报价单中报价远高于实际,完全不符合市场规律的事实,健身馆在接受询问时闪烁其词,难以自圆其说。原来,合同竟然是咖啡店的财务总监瞒着东家与健身馆私下签订的,目标直指银行贷款,一场骗局水落石出。 小案精办,不轻视每一起案件,对每年审理近千件案件的郑吉喆来说,这个选择就意味着更多的付出和家庭角色的缺席。为什么总给自己找麻烦?同样的问题,不仅出自同事,甚至同在法院工作的妻子也会在忍无可忍时抱怨一句。然而,在郑吉喆看来,心中的天平绝不能被辜负。无论案件大小,法官都必须有最后把关人的底气。从扑朔迷离的案件中探寻真相,往往只需要再往前一步。
急民所急 勇办利民之事
郑吉喆在调解
在数字经济浪潮、低碳发展战略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下,劳动关系所处的环境如今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转包分包、线上加班等新业态也成为老百姓关注的焦点。面对相关案件,如何判?是与非?宽或严?这是人民法院需要面对和思考的新问题。在郑吉喆审理的一起劳动争议二审案件中,李某主张自己在下班后利用微信工作,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而一审法院认为,李某与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因此驳回了相关请求。 劳动者随时随地利用社交媒体开展工作的情况并不鲜见,但此前却没有法院在判决中认可“隐形加班”问题。对郑吉喆而言,依据以往判例对一审结果进行维持,并无错漏。 近50个工作微信群的截屏;2分钟内对客户需求进行实质性答复;深夜被要求微信开会、被布置工作……仔细核对证据后,当事人的遭遇刺痛了他的心,“劳动者付出了大量劳动,将心比心,法院如果不支持他们的合理诉求,换作我们是劳动者,也是不能接受的”。 为了“吃透”“拿准”案件,郑吉喆反复研究聊天记录和用工合同,查阅了大量文章,不仅通过调查发现公司的不定时工作制并未经过审批,还从法理方面肯定了李某付出的劳动,酌定公司支付李某加班费3万元。 这起全国首例在裁判文书中明确“隐形加班”问题的案件后来获评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3年度十大案件。 就在不久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参考案例选编”,这起案例再次入选。时代的车轮滚滚向前,民事诉讼案件中的新问题也不断涌现,在郑吉喆看来,法官在依法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必须保持“人民的心”,这也是自己始终秉持的底线。“在法律框架内追求最佳审判效果,让司法裁判真正符合人民群众普遍的、朴素的感受,让公平正义可预期、看得见、有温度”。 深夜时分,夜幕下的北京望京地区一隅,郑吉喆的办公室像往常一样透出温暖的灯光。将修改好的判决书发送给法官助理后,他终于完成了一天的工作。在办公桌的一角,一面被认真叠好的新锦旗格外显眼——“急民所急勇办利民之事维护百姓工作生活权益”。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本文刊载于《人民法院报》2024年8月19日第5版
供稿:北京三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