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证监会开出多则涉及操纵证券市场的罚单,其中一则罚单涉及金额巨大,三人与上市公司董事长合谋操纵股价,非法获利约1.12亿元,最终被罚没约2.2亿元。
证监会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高飞、龙杰、尤立峰三人与戚某广合谋操纵上市公司“朗源股份”的股价。戚某广为朗源股份原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2018年底至2019年初以来,“朗源股份”股价不断下跌,导致戚某广质押的“朗源股份”存在平仓风险,需要不断补充保证金。在公司其他股东减持过程中,戚某广告知高飞,池某珍、王某祥也需要减持。为避免集中减持造成“朗源股份”股价下跌过快,戚某广让高飞找人维护“朗源股份”股价。
2019年7月,高飞找到龙杰,向其转达戚某广关于维持“朗源股份”股价的意图。在高飞的联络沟通下,龙杰与戚某广、高飞达成约定,先由龙杰安排资金和证券账户承接减持股票,再由戚某广方面转给龙杰一定资金,用于配资借入证券账户以在二级市场维持股价并伺机卖出。龙杰还找到合作方尤立峰共同在二级市场完成维持股价计划。
资料显示,朗源股份创建于2002年3月,2011年2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生鲜水果、坚果、果干的种植、储存、加工、销售,三大拳头产品为苹果、葡萄干、松子仁。
控制使用118个账户操纵手法曝光
2019年9月25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以下简称“操纵期间”),戚某广、高飞向龙杰、尤立峰提供1.79亿元资金。通过配资中介,龙杰借入19个证券账户,尤立峰借入97个证券账户。上述118个证券账户(以下简称“账户组”)资金量中约3.5亿元被用于交易“朗源股份”。
建仓期为2019年9月25日至2020年1月13日,共有73个交易日,账户组累计买入“朗源股份”5203万股,买入金额3.05亿元,累计卖出3338万股,卖出金额1.92亿元,净买入金额为1.14亿元。“朗源股份”股价由5.07元上涨至6.26元,涨幅为23.47%。截至2020年1月13日,账户组持股比例较期初持股比例增加6.2%。
持续拉抬期为2020年1月14日至2020年7月31日,共有132个交易日,账户组累计买入“朗源股份”21276万股,买入金额15.19亿元,累计卖出18691万股,卖出金额13.62亿元。持续拉抬期间,“朗源股份”股价从6.47元上涨至7.74元,涨幅达19.63%。
卖出期为2020年8月3日至8月31日,共21个交易日,账户组累计卖出“朗源股份”6009万股,金额5.36亿元,累计买入3297万股,金额2.96亿元,净卖出2712万股,金额2.4亿元。卖出期间“朗源股份”股价由8.2元上涨至8.73元,涨幅为6.46%。经测算,扣除佣金和相关税费,高飞、龙杰、尤立峰操纵“朗源股份”共盈利约1.12亿元。
证监会认为,操纵期间主要由戚某广、高飞提供资金,高飞负责联络,传递、沟通交易情况,应认定起主要作用。龙杰、尤立峰安排相关人员共同交易“朗源股份”,应认定起次要作用。鉴于戚某广已于证监会立案调查前去世,不再追究其行政责任。
最终,证监会决定,没收高飞、龙杰、尤立峰共同操纵行为违法所得,并对高飞、龙杰、尤立峰共同操纵行为处以约1.12亿元罚款,合计罚没约2.2亿元。
证监会上半年罚没金额逾85亿元
近日,证监会还公布了一则操纵市场的罚单。罚单显示,冯越峰、宋晓平在2017年3月20日至10月11日期间,累计控制近百个股票账户,操纵“镇海股份”“美芝股份”“华体科技”“日盈电子”等4只股票,合计获利约2405万元。
证监会最终决定对于冯越峰、宋晓平的共同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约7216万元的罚款,累计罚没约9621万元。
今年以来,证监会从严执法力度空前,上半年罚没款金额已超去年全年总和。
证监会8月16日发布的上半年证监会行政执法情况综述显示,上半年,证监会查办证券期货违法案件489件,作出处罚决定230余件、同比增长约22%,惩处责任主体509人(家)次、同比增长约40%,市场禁入46人、同比增长约12%,合计罚没款金额85亿余元、超过去年全年总和。
证监会上半年全面打击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交易类违法,对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类案件共作出处罚45件、同比增长约10%,处罚责任主体85人(家)次、同比增长约37%,罚没金额逾23亿元、同比增长约9%。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始终坚持“长牙带刺”、一以贯之严监严管,更加突出从严导向,更加突出规范公正,更加突出合力共治,更加突出惩防并举,以强有力行政执法工作护航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和投资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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