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江苏省南通市公安局在位于南通市海门区的中天钢铁集团(南通)有限公司开展非法枪爆物品集中销毁活动,展示2024年全市“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的阶段性成果。活动现场,共集中销毁南通公安机关近两年收缴的各类枪支465支、管制器具760把、子弹6200发。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结合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南通公安机关目前正在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和管制器具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严打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全面收缴流散社会的各类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弩、管制刀具和仿真枪等危险物品,最大限度消除枪爆公共安全隐患。
今年以来,南通警方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以派出所为单位,加大清查检查力度,深挖流通渠道和贩卖网络,共侦办涉枪涉爆刑事案件7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6名,办理非法携带管制器具行政案件48起,收缴了一批非法枪爆物品和管制器具。同时,还有一些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或主动交出非法枪爆物品。15日上午,这些收缴的非法枪爆物品和报废公务用枪一起被投入炼钢炉融成了钢水。
据悉,在公安机关持续严打高压态势下,仍有极少数人员为实施违法犯罪,通过各种非法途径,购买气枪、仿真枪和管制器具,也有个别商家为谋求经济利益,违法销售管制刀具和仿真枪,还有少数枪械和射击爱好者,出于个人兴趣,违法购买、制造气枪、仿真枪。
“对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南通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政委顾琪说,枪爆物品和管制器具极易被不法分子利用,实施严重暴力犯罪,社会危害性极大,作为深化平安建设的重要举措,南通公安机关将持续组织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始终保持对此类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加强线索摸排和研判,常态组织清查行动,进一步加大查缴、打击力度,全面清缴流散社会的非法枪爆物品和管制器具。
南通警方提醒,凡是持有私藏枪爆物品和管制器具的,要立即主动上交,今年9月30日前投案自首或者主动交出上述非法物品,构成犯罪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逾期不投案自首、不交出非法物品的,依法从严惩处。同时,欢迎广大市民群众积极举报相关违法犯罪线索,对查证属实的5类爆炸物品违法犯罪线索和3类枪支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将视情给予举报人200至5000元的奖励。
根据《南通市群众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规定:
(一)举报涉爆违法犯罪奖励标准
1.举报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物品,经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予举报人1000元至5000元人民币的奖励。
2.举报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产品,经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予举报人1000元至5000元人民币的奖励;举报非法经营、存储烟花爆竹产品3000公斤以下,经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予举报人200元至2000元人民币的奖励;举报非法经营、存储烟花爆竹产品3000公斤以上,经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予举报人2000元至5000元人民币的奖励;举报非法运输烟花爆竹产品,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每公斤1元的标准予以奖励,最高奖励不得超过2000元人民币。
3.举报爆破作业从业单位违法、违规销售、运输、储存、使用爆炸物品,经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予举报人1000元至5000元人民币的奖励。
4.举报私藏炸药1000克或黑火药、烟火药3000克,导火索、导爆索、导爆管30米,雷管10枚,地雷、手榴弹1枚以上,经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予举报人500元至5000元人民币的奖励。
5.举报非法私藏剧毒化学品50克以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10千克以上或私藏放射性物品,经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予举报人1000元至5000元人民币的奖励。
(二)举报枪支违法犯罪奖励标准
1.举报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经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予举报人500元至2000元人民币的奖励;根据群众举报,捣毁非法制贩枪支窝点,视情给予举报人2000元至5000元人民币的奖励。
2.举报非法持有猎枪、射击运动枪、火药枪、仿制枪、自制枪、改制枪、小口径枪、气枪、弩1支及以上,经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予举报人500元至1000元人民币的奖励。
3.举报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的,经查证属实,1支奖励1000元,2支奖励2000元,3支以上的奖励5000元。
文/仁行苏锦安倪雯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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