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广州4月1日消息(见习记者 林海生 实习生 杨芳)2023年以来,广东查处了一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案件。2024年4月1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十个典型案例,其中就包括“假银行来电”案。
2023年10月24日,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佛山市某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当事人)实施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登记住所与实际经营场所不相符。当事人场所的玻璃橱柜中展示有6块牌匾,涉及中国建设银行等6家银行,有“优秀合作单位”等字样内容;在当事人《超级话术》《回答问题的思路》等工作资料中,有内容显示以某银行某部门工作人员的名义与人联系,当事人业务员以此方式向联系人介绍推荐相关银行贷款产品。另外,执法人员发现当事人场所内工作台面上有若干工作记录本和电话清单,记录有众多个人、企业的相关信息及联系情况;工作电脑中存储有大量个人、企业的相关信息,部分记录有联系情况。
经查,自2023年3月9日至案发当日期间,当事人在其住所内的玻璃柜中展示有6块牌匾,牌匾上分别有“中国建设银行授予某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优秀合作企业”等字样内容,当事人未能提供上述牌匾内容真实性的相关证明材料。在当事人使用的工作资料中有“我这边是民生银行个贷(授信中心)的、我是招商银行的信贷部的××、我们这边是农行授信单位……”等字样内容,当事人未能提供上述宣传内容真实性的相关证明材料。
另查,当事人主要通过企查查平台查询、委托人在其他公司工作时获取、朋友免费提供、新入职员工自己带来等方式获取个人或者企业的相关信息资料。当事人通过拨打电话或微信向联系人介绍推荐银行贷款产品,之后再多次联系有意向客户,并向有贷款意向的上门潜在客户介绍业务及银行贷款产品,与其签订《申请贷款委托协议书》,依据协议协助客户办理贷款事宜,当事人则以贷款金额的1%~12%比例收取服务费。从公司成立至案发当日期间,当事人开展上述业务,平均每天约拨打4000个电话,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该公司未经联系人同意或者请求,私自收集个人隐私信息并向联系人推荐银行贷款产品信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现已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责令其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行为、立即改正侵害个人信息权的违法行为、结案后30天内改正未经变更登记擅自改变住所的违法行为,并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目的。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https://www.414w.com/read/1051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