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自如再上热搜! 近日被限制高消费 格力电器暂无回应

每日经济新闻2024-08-12 21:55:15  79

8月12日下午,王自如又上热搜了。《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获悉,王自如近日被深圳南山区人民法院下达限制消费令,案号为(2024)粤0305执1475号。

记者了解到,深圳南山区人民法院于8月9日对王自如采取了限制消费措施,事因上海曙晖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曙晖创投)与王自如的纠纷一案。据天眼查,案件流程信息显示,今年1月,王自如因此案被强制执行逾3383万元。

8月12日下午,就王自如被“限高”一事,《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拨打了涉案另一方曙晖创投的工商注册电话,该公司相关人士向记者确认,涉案的“王自如”是在格力电器任职的王自如,但具体案件详情不便透露。截至记者发稿,格力电器方面对此消息暂无任何回应。目前,王自如担任格力电器渠道改革项目负责人。

那么,王自如到底为什么被“限高”,其近况又如何?

王自如近日被“限高”

记者了解到,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8月9日对王自如下达的《限制消费令》显示,该院于今年1月22日立案执行申请人曙晖创投申请执行王自如与曙晖创投有关的纠纷一案,因王自如未按照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对王自如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王自如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包括: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旅游、度假;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等。如王自如因生活必需而进行前述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法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

8月12日下午,除了向涉案方曙晖创投求证外,《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也尝试向格力电器方面求证,不过后者未给予回应。

天眼查显示,曙晖创投成立于2016年1月,出资额1970万元,实控人为胡晓伟。此外,曙晖创投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徽瑾创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官网的一则私募基金公示信息显示,曙晖创投是私募基金机构。

据新京报此前报道,目前,王自如关联的3家企业中,仅深圳市悦宸汽车美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宸汽车美容)为存续状态,其持有该公司30%股份并担任监事一职。记者查询天眼查获悉,悦宸汽车美容目前经营异常、有股权被冻结的情况,同时还存在税收违法的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悦宸汽车美容150万元人民币股权被冻结一事,似乎与王自如此次被限制高消费也有关系。因为该股权冻结对应的执行法院正是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文号正是(2024)粤0305执1475号,与限制消费令所涉及的案件号一致。该150万元人民币股权冻结对应的执行通知书文号为(2024)粤0305执1475号之四。

王自如近况如何

由于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系8月9日对王自如采取限制消费措施。8月12日下午,《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也通过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尝试与负责王自如案件的法官取得联系,希望求证截至今日(8月12日),王自如该“限高令”是否仍有效。但随后记者多次拨打法官电话,均未获接听。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解释,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第八项和第二款的规定,删除失信信息的,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消费令同时解除。

公开信息显示,王自如1988年生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毕业于香港理工大学,Zealer创始人及CEO,后加入格力,现为格力电器渠道改革项目负责人。今年2月底,他刚因被强制执行逾3383万元登上新闻热搜。

关于王自如的近况,《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珠海粤西格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微信官方公众号“珠海格力”最新推文称,8月10日,珠海粤西格力新营销模式宣讲暨新销售年度开盘会在珠海盛大启幕,王自如现身并对新营销模式进行宣贯与解读。“王总指出,我们要始终坚信格力品牌的力量,积极拥抱新模式,相信新营销全链路系统的功能与服务所带来的线上线下渠道深度融合,助力经销商高效运营,再创佳绩。”

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目的。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https://www.414w.com/read/1050095.html
0
最新回复(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