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发布涉税事项最新进展的通报
8月11日晚间,上市公司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博汇股份”)发布了3条公告,公告称,公司对照现行税收政策,已于2024年8月9日申报消费税4.28亿元及附加税费5137.84万元,共计约4.8亿元,并将于近日尽快安排缴纳。同时,目前公司正积极进行复工复产前期准备工作,力争8月底前复工复产。
公开资料显示,博汇股份专注于燃料油深加工细分领域,致力于化工新材料细分领域的技术研究及创新,公司主要业务为研发、生产、销售应用于多领域的特种芳烃系列产品,具有年产40万吨环保芳烃油和年产40万吨重芳烃的生产能力。报告期内,环保芳烃油系列产品主要应用于日化用品、纺织、化纤、橡胶、改性塑料、机械加工等领域;重芳烃类系列产品主要应用于道路建设、建筑防水、橡胶制品、电池负极以及工业油脂等领域。
4月29日,公司发布的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一季度业绩报告显示,2023年,博汇股份实现营业收入27.78亿元,同比下滑6.32%;归母净利润为亏损2.03亿元,较上年同期由盈转亏,2022年该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1.52亿元。2024年一季度,博汇股份实现营业收入7.93亿元,同比增长90.69%;归母净利润-9942.68万元,较上年同期由盈转亏,上年同期为5387.46万元。
博汇股份税费一事,要从去年年中说起。2023年6月3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下称《消费税执行口径》),对重芳烃按照石脑油征收消费税。也就是说,博汇股份部分产品被纳入消费税的征收范围。
为应对该政策影响,2023年7月起,博汇股份开始对芳烃抽提装置进行了改造,产品由重芳烃升级到重芳烃衍生品。
但是2024年3月份,博汇股份收到的《税务事项通知书》要求该公司“重芳烃衍生品”按“重芳烃”缴纳消费税。如按税务通知书的要求,按重芳烃缴纳消费税,则对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及2024年一季度的利润影响分别约为3.0亿元和2.0亿元.
博汇股份表示,公司已成立应对小组,聘请专业的税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梳理论证,对《税务事项通知书》的要求,也存在较大异议。第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消费税是按税目表具体征税的,即税目表中列示的产品要征税,没有列示的就不在征税范围内;第二、 税务总局公告的法规中均提到重芳烃和重芳烃衍生品为两种不同产品,并未将重芳烃衍生品归属重芳烃范畴。因此公司将继续与税务机关保持积极沟通。
于是,在《税务事项通知书》下发两个多月后,博汇股份对主要生产装置进行停产应对。
2024年8月11日晚间,博汇股份表示,公司对照现行税收政策,已于2024 年8月9日申报消费税42815.33万元及附加税费5137.84万元,共计 47953.17万元,并将于近日尽快安排缴纳。
同日发布复产公告,目前公司正积极进行复工复产前期准备工作。具体如下:计划安排员工返岗,平稳有序地开展工作;积极开拓原料采购渠道,做好原料采购,以满足生产装置后续复产需求;做好复产前各项装置的检查确认工作,确保运行正常;做好安全环保工作,为后续复产做好保障工作。公司将根据后续各项工作的进展,力争8月底前复工复产,具体计划按相关规则的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同时,8月11日,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镇海区税务局发布了《关于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税事项最新进展的通报》。
税务局表示,前期,我局在日常税收风险管理中,发现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少缴消费税风险。经多次开展政策宣讲和沟通,目前,企业已自主申报了2023年7月份以来的有关税费。
下一步,税务部门将继续优化税务执法和服务,积极支持企业合法经营,为各类经营主体健康规范发展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目的。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https://www.414w.com/read/10482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