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张家口监管分局行政处罚决定告知书送达公告显示,刘立春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崇礼支公司工作期间销售误导、给予及承诺给予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张家口监管分局决定对刘立春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