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康科峰报道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城厢人民法庭成功调解因“抢客”打架引起的健康权纠纷案件,被告当庭给付赔偿款,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原告张某、被告李某二人系同行,从事客运服务行业,平时关系也不错,但最近却因“抢客”产生矛盾,发生肢体冲突,造成张某受伤入院。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李某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事后,张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支付其入院治疗相关费用。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获悉,二人发生争执大打出手只是因为“抢客”这种几块钱的矛盾,并非不可调和。法官为李某讲解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的有关规定,又从双方均是从事同一行业,以后难免打交道劝起。在基本达成共识后,法官组织双方“面对面”化解矛盾,帮助双方当事人分析过错责任,引导其换位思考、相互谅解,终于促成和解,李某一次性赔偿张某各项经济损失费用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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