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江苏阳光的年审会计师称,根据目前获取的证据,公司支付的1亿元土地(使用权)转让款存在流向控股股东阳光集团的情况。
据记者此前调查,上述资金流转路径所涉及的企业关键人物是陈建国,而陈建国与阳光集团实控人陆克平有着亲密的合作关系。详见此前报道《威创股份逾期收回两子公司转让款受让方与公司上层股东生意关系密切》。
1亿元买地尚未完成过户
今年1月底,江苏阳光发布了《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在该公告中,江苏阳光披露了其去年作价1亿元买地但尚未能完成过户的事项。
江苏阳光称,公司于2022年7月开始以零租金的形式实际使用江阴建禾钢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建禾)位于宁夏石嘴山市的工业用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
2023年,江苏阳光与江阴建禾签订《工业用地及厂房买卖协议》。江苏阳光表示,截至报告期末,相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已由公司保管,相关权证的变更手续尚未办理完成。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2023年5月支付的部分土地(使用权)转让款(1亿元)调入其他应收款科目,并对其计提坏账准备500万元。”江苏阳光称。
对此,上交所在其《监管工作函》中问及江苏阳光“购买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是否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的情形”“是否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江苏阳光回复称,其子公司在新能源项目建设的合作谈判的过程中,合作方均提出,平整土地、重新修建厂房耗时太长,可能会对项目收益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决定向江阴建禾购买土地(使用权)和房屋用于光伏新能源项目的开发。
江苏阳光表示,其子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和2023年5月23日分别向江阴建禾支付土地(使用权)收购款项各5000万元,截至目前共支付1亿元,尚余2800万元未支付。
对于未能够过户的原因,江苏阳光表示:“光伏相关产品的市场价格快速且大幅下跌,已不能达成公司光伏投资项目原计划的经济效益,若取消土地(使用权)购买的交易,公司可能需赔偿违约金,结合前期投入,公司正在与相关方探讨以土地(使用权)和厂房出资入股方式进行项目合作或转让事宜。为避免重复缴纳交易税费,相关权证尚未完成办理变更。”
大部分资金最终流向控股股东
江苏阳光称,公司与江阴建禾之间的交易定价以评估报告为依据,是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市场化谈判达成的一揽子方案,整体上符合公司既定的战略安排,不存在输送利益的情形。
同时,江苏阳光表示,江阴建禾及其董监高人员与江苏阳光的控股股东、实控人及董监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近亲属关系。
然而,上述1亿元的土地(使用权)购买价款中,有9300万元却流向了江苏阳光的控股股东阳光集团。
据江苏阳光公告,去年5月22日,其向子公司宁夏澄安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澄安)支付股权投资款5000万元。当天,宁夏澄安向江阴建禾支付土地(使用权)房屋购买款项5000万元。同样是当天,江阴建禾向江苏宝力重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力重工)划转往来款项5000万元,宝力重工向阳光集团支付应付账款5000万元。
2023年5月23日,另外5000万元以相同路径流向了宝力重工,宝力重工当天向阳光集团支付应付账款4300万元。
“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款因宝力重工归还欠款原因,最终实际流向控股股东阳光集团。”江苏阳光表示。
据《每日经济新闻》此前报道,宝力重工的工商注册地址是江阴市新桥镇西环路169号,主要办公和经营地址在江阴市新桥镇新杨路7号。而新杨路7号同时也是江阴建禾的工商注册地址。江阴建禾的法定代表人是陈建国,股东为陈建国、郁丽芬。与此同时,宝力重工的公司官网显示,江阴建禾是宝力重工下属单位。
启信宝显示,2016年3月29日,宝力重工发生工商变更,郁丽芬、陈建国、陈建强从宝力重工的股东名单退出,邵斌与陈桂花进入,公司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也从陈建国变更为邵斌。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11月4日出具的一份民事判决书显示,陈建国是宝力重工的实际控制人。2023年12月29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一名自称为陈建国亲戚的人士处获得证实,陈建国确实是宝力重工实际的老板。
而据记者调查,陈建国与阳光集团实控人陆克平有着亲密的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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