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是老年人口大省,推动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是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方面。近日,山东省民政厅联合22个省直部门(单位)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加强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全省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的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到2025年,分区域分层次打造一批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样板,创建300个左右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到2030年,全省符合老年友好型社区标准的城乡社区达到50%以上;到2035年底,全省实现老年友好型社区全覆盖。
截至2023年底,全省60岁以上人口达2391万人,老年人口数量居全国首位,且呈现总量大、增速快、高龄化等特点。聚焦老年人不断增长的服务需求,增强社区为老服务功能,成为近几年强化为老服务的重要方向。《意见》提出,要构建“友好空间打造、友好健康支持、友好为老服务、友好社会参与、友好氛围营造、友好信息支撑”六大友好体系,大力提升社区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在优化社区生活空间方面,《意见》要求加强社区适老居住空间建设,鼓励各地对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给予补助,2025年底前改造不少于3万户。支持装修等领域经营主体拓展居家适老化改造业务。鼓励老年人家庭配备适老化康复辅具、智能穿戴设备、居家养老监护等智能养老设备。加强社区宜老公共环境建设,积极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和坡道、楼梯、电梯、扶手等公共建筑节点的无障碍改造,便利老年人安全出行。加强社区护老救援能力建设,2025年底前,全省所有城乡社区建成应急救援站。
在强化社区健康支持和养老助老服务水平方面,《意见》提出要提高基层老年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到2025年底,全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基本标准,35%以上达到国家推荐标准,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普遍建成。为高龄、失能、行动不便等签约老年人提供上门随访、巡诊等服务。健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网络,新建、老旧居住区分别按照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15平方米的标准配建、配置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鼓励依托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拓展社区养老服务场所,利用闲置学校、幼儿园、厂房等改造成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鼓励专业化养老服务机构向社区和家庭延伸服务,托管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2026年底前,60%以上的养老机构开展居家上门服务。大力发展老年助餐服务,打造覆盖城乡、方便可及、发展可持续的社区老年助餐服务体系。
打造老年友好型社区,还须关注老年人精神需求。《意见》提出,要扩大老年人社会参与,积极开展社区老年精神文化活动。加强社区适老化健身设施和文体器材配置,组建社区老年文体团队,方便老年人就近参加各类文化体育活动。鼓励有条件的社区进一步优化公共文化设施无障碍阅读环境,为老年人提供有声图书资源和全媒体多终端学习渠道。引导和组织老年人参与社区治理服务。在城乡社区积极开展“银龄行动”,支持老年人按照自愿量力的原则,广泛参与社区协商、移风易俗、纠纷调解、公益慈善、教科文卫等社区治理志愿服务活动。
此外,《意见》明确,应提高社区为老服务信息化水平,加强智慧养老服务。省民政厅牵头建设智慧养老服务综合平台,丰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功能,推动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进社区进家庭。推动跨越数字鸿沟,通过老年大学、社区学校等平台,帮助老年人学习电脑、智能手机等智能产品和智能技术的使用。为使用智能技术困难的老年人在其高频活动场所保留必要的传统服务方式。
(大众新闻记者 齐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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