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说我们违法,签订了补偿协议后却不履行,导致我们现在一无所有”。近日,位于惠城区河南岸街道麦地南路的餐饮店老板郑先生,向南都小N马上办栏目反映了他的困境。郑先生表示,他们在此地经营已逾20年,而今却被认定为违法占地,不仅店铺遭到街道办的拆除,还拿不到赔偿。
河南岸街道办对此回应称,该地块早在2006年即已被政府征收,性质为政府用地,但因故一直未进行正式托管。因此,当地村民私自出租并搭建建筑的行为并不合法。作为租客的郑先生等人,由于缺乏相关条例的支持,其赔偿请求并未得到认可。
被点名单位:惠州市河南岸街道办事处
70分良
介入速度:20分
理由:准备拆迁时,街道办积极与当地商户沟通赔偿事宜;并通知到位每家商户。
处理进度:20分
理由:目前已有相关的给予房东的赔偿方案,相关部门配合记者采访,也给予了相关的书面文件回复。
处理效果:15分
理由:街道办给予投诉人的回复不到位,导致当地商户们并未了解土地归属问题、经营是否合法以及赔偿问题。
小N马上办评价员评价:15分
评价:惠城区河南岸街道办在事件处理中,虽积极为商户争取补偿,然而,受限于土地历史遗留的复杂问题,未能实现经营性损失的补偿目标。此外,街道办在对此结果的解释工作上存在不足,未能充分沟通清楚,进而引发了投诉人的不满情绪。鉴于此,街道办应当严格加强储备土地的管理与规范,确保未来类似问题得以有效避免,从而维护商户权益,提升公众满意度。
投诉
租赁商铺20多年后被认为不合法
2000年左右,郑先生在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马庄村下马庄租赁了一家店铺,至今已经营超过二十年。据郑先生向南都记者透露,2023年9月,河南岸街道办对该地块进行了地面构筑物现状测绘,并预告了拆迁计划。在过去的半年中,商户们与街道办相继签署了两次补偿协议。然而,街道办近期却宣布,由于该土地早在2006年已被征收,此前的租赁行为被视为不合法,因此补偿协议作废。
第一份补偿协议
对此,郑先生提出质疑:若商家的经营活动合法合规,为何未能获得应有的赔偿?他进一步指出,在土地存在违法使用的情况下,若商家的经营是合法的,那么应追究土地违法者的责任,而非将商家也视为违规一方。反之,若商户行为不合法,为何能顺利获取并持有营业执照等合法经营证件多年?
该地另一家餐饮店的老板也反映了类似问题,称去年他们的营业执照到期后,政府部门以即将拆迁为由,拒绝为其续办营业执照。
走访
二房东在土地上建造档口出租给不同商户
南都记者走访了解到,类似情况并不仅在惠城区河南岸街道存在。近年来,惠城区江北西14号收储地东侧地块、惠州乌石路与金石一路交叉口附近的江北42、43号小区、河南岸演达二路旁、马安镇马安河旁空地等多宗政府储备地被投诉违规占用,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涉事地段已拆除的门面
7月9日,南都记者实地探访了涉事地段,看到现场四家门面有被拆的痕迹,其中两家已成为废墟,另外两家的招牌已被拆除,此区域所有的电表均被拆除,电线也已被剪掉。所在商家的门面上均被粘贴清场通知,落款时间为2024年6月4日,通知显示,根据《关于规范和完善惠城区范围国有建设用地清场工作意见的函》规定,被占用的土地及建设的建构筑物和种植的青苗未能取得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及建设权,不符合文件补偿规定。
郑先生介绍,这块地由二房东在土地上建造档口,随后出租给商户们,二十多年间已有二十多家商户在此营业,现基本上已停业。郑先生向记者展示第一份签署的补偿结果确认表,时间为2023年10月26日,补偿项目为停产停业损失,第二份为惠城区征收拆迁项目经营性认定表,未注明具体时间,街道办均未在两份表格上盖章。
回应
该区域属于政府用地无任何条例支持补偿
惠城区河南岸街道办针对商户反映的问题,向南都记者作出回应。据称,该拆迁区域早在2006年已被征收为政府用地,但长期以来未进行托管,导致村民私自占用并搭建、出租,此行为已属违法。目前,该区域内被拆迁的门面均为空置店铺,整个拆迁过程均有佩戴执法记录仪进行监督。此外,该区域已公示将建设智慧停车场。
针对商户疑问,为何存在两份作废的补偿协议,街道办解释称,该区域商户经营历史均超十年,尽管相关部门曾努力争取经营性损失补偿,但因土地于2006年即被征收,作为政府用地,不具备经营性损失补偿的法律依据,且协议既无条例支持也未盖章,因此作废。
至于最终赔偿事宜,街道办表示,根据《关于规范和完善惠城区范围国有建设用地清场工作意见的函》,政府将依据2009年前卫星图片,对房东的搬迁费用进行补偿。然而,截至目前,尚未有房东前来申请,且政府尚未掌握各建筑具体房东信息。
采写:南都见习记者吴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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